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依法分类管理重在确保燃放安全
□ 本报记者 陈磊
2022年12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称,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月21日至1月28日、2月5日,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在此之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外发布称,上海市外环线以外区域,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之外,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通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通州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更早些时候,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也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有媒体统计,随着群众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声增多,目前已有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3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上位法,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时间及允许燃放的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地更为普遍的做法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解释说,对于烟花爆竹,政府进行规制有其历史必然性。目前各地通行的“禁燃令”就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起初,政府考虑到人们的接受程度,根据安全原则,试行“限燃令”,即在一些城市进行限定燃放区域和限定燃放时间的试点,在人们逐渐适应“限燃令”之后,再施行零燃放的“禁燃令”。
杨建顺认为,从“限燃令”演变为“禁燃令”后,立法者所预留的特殊处理规则被忽略了,这种“一刀切”的零燃放措施,实际上将传统习俗之燃放烟花爆竹归为彻底禁止之列。时间久了,过春节静悄悄了,年味儿也淡了些,难免引发人们非议。
在杨建顺看来,目前多地允许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实质上就是对向往“人间烟火”的民意民情的回应,也是对规制烟花爆竹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如此回应民众呼声的做法,体现了法规所规定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综合施策、分类管理的理念,有助于弘扬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增强“烟火气”。
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张帅梁教授分析称,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背后,是对我国绵延上千年过年仪式中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回归和文化的传承,是回应群众过年期间期待平安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回应,也是基于对我国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客观认识,更是对作为我国重要产业和就业领域的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支持。
在张帅梁看来,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虽是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的“小事儿”,但也是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对“禁燃令”的松绑,有效地解决和回应了群众诉求。同时,这也是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落实。
目前,我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法规层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力。
杨建顺分析认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制度为背景。法律法规的这种授权规定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遵循了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理念。特别是《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设置的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目的在于确保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
杨建顺说,这就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适时把握“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决策、决定和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保障举措支持的背景下,告别零燃放的“无菌社会”,充分体味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的滋味儿,欢欢喜喜迎除夕、过春节、闹元宵。
张帅梁说,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各有不同情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之处,各地亟待解决的问题与需求也不尽相同。投射到立法领域,就需要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基本前提下,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因地制宜,因应施策。
“是‘禁’是‘限’,需要各地根据环境质量、财产安全、百姓诉求等因素的现实情况,以及解禁后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事故等进行有效研判,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制。”张帅梁说。
那么,具体来说,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管理如何把握“禁”“限”边界呢?
杨建顺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限放”和“禁放”的问题,而且是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的全过程安全保障问题。这就要求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规制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他呼吁,就烟花爆竹燃放这个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合理地运用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限放”和“禁放”的裁量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他建议,一般而言,要行使好该裁量判断权,可以参考把握如下标准:城市区域倾向于禁放,农村区域倾向于限放;人员聚集密度大的区域应当禁放,人员稀少非聚集性的区域倾向于限放;高楼大厦密集区域应当禁放,非高层建筑的区域倾向于限放;威力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禁放,威力不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限放。至于“高危险性烟花爆竹产品”,宜从生产环节把好规制关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查处并公布了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例如,2023年1月1日1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广化派出所发现并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现场查处9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2023年元旦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
对此,张帅梁认为,放松“禁放”,不等于完全解禁。在放松“禁放”的地区,人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有限度的。边界就是相关地方法规与规章确定的燃放时间地点与幅度,限度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违反规则、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法治日报)
保障粮食供给 端牢中国饭碗******
农业基础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削弱,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
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努力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地处黄河入海口,盐碱地多达69.72万亩。近年来,当地依托科技创新,在良种培育、盐碱地种植等方面下功夫,打造国家级耐盐碱种业应用示范区,大豆新品种“齐黄34”实现平均亩产329.3公斤。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科技种田为粮食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撑,让乡亲们日子越过越红火。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对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国家粮食安全了,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才有基础;农业基础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削弱,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各项举措扎实有效,广大农民辛勤耕耘,大国粮仓根基稳固。粮食产量连续8年站稳1.3万亿斤台阶,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来之不易的丰收答卷,是政策好、科技强、人努力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今天,我们牢牢把住了粮食安全的主动权,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越走越稳健。但也应清醒看到,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全球粮食产业链供应链不确定风险增加,我国粮食产需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处于紧平衡态势。同时,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城镇化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需求仍呈刚性增长态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压力更大、任务更重。面向未来,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努力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我国耕地家底并不丰厚,以占世界9%的耕地,养活世界近20%的人口,人地关系紧张是基本国情。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才能把有限的耕地资源用足用好。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我国农业科技进步有目共睹,但也存在短板,其中最大的短板就是种子。种源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才能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新征程上,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打好种业翻身仗,方能不断夯实粮食生产物质基础,持续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保障粮食供给,还要着力调动农民和政府“两个积极性”。发展粮食生产,主体是种粮农民。近年来,从落实国家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到稳步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再到推动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现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一系列好政策进村下田,稳预期、增效益,激发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悠悠万事,吃饭为大。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严格考核,督促各地真正把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扛起来,才能更好稳住粮食安全这块“压舱石”。新征程上,我们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减少粮食损耗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每年全球粮食从生产到零售全环节损失约占世界粮食产量的14%。在我国,粮食生产仅“三夏”小麦机收环节减损1个百分点,就可挽回25亿斤粮食。减损就是增产,降耗就是增收。中办、国办印发的《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节粮减损举措更加硬化实化细化,推动节粮减损取得更加明显成效。与此同时,还要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新征程上,我们要在增产和减损两端同时发力,持续推进食物节约各项行动,不断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立足自身抓好农业生产,坚决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一定能让“中国饭碗”装得更满、端得更牢、成色更足,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筑牢坚实基础。(本报评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