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1年、202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2023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的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8:00至17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1月18日18:00,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7日18:00至18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这类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9日18:00前打印报名回执,不需缴纳报名费。
对艺术、体育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合格者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考试资格,于2023年1月19日8:00至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2月14日9:00至1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
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2月1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其中,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5个专业。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1:3或者1:5),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五)面试和体检。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预选对象。全军统一笔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并及时告知本人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七)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3年4月上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报考指南》规定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九)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格检查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3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人选,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组织补充录用。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用人单位可以逐级申报补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并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补录岗位计划和公告。除首轮录用人员和政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凭当年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报名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审核确定并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遴选确定拟补录对象和组织公示审批。
补充录用公告、岗位等,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适时通过军队人才网发布。
四、特别提示
本次全军统一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为本次考试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药事”提醒:乱吃药,很麻烦******
蒋炜
国家和地方持续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大众进一步提升对个人健康与防护的重视,近期网传的“囤药清单”“服药顺序”,引发了一波家庭备药热潮。
俗话说有备无患,家中药箱备足让不少人有了战胜新冠的信心和安心,但是也要提醒的是:当前,新冠病毒奥密克戎株感染,绝大多数感染者不用住院、甚至不用吃药,而自行乱吃药中毒乃至导致不可逆的器官损伤,不住院可不行了,必须要提高警惕。
同服多种感冒药,女孩急性肝损
近期,我们遇到这样一则病例:14岁女孩阿玫在感冒初期2天内,吃了7种感冒药。原以为多种药物合并吃,能好得更快些,但阿玫的感冒症状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出现了更严重的呕吐、腹痛等症状。在家人的陪同下,阿玫被送往当地医院急救,被医生诊断为急性肝损伤,究其原因就是合并服用了多种类型的感冒药和退热药!
临床上,因为自行乱服药物造成急性肝、肾损伤的现象屡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肌酐等水平增高,严重可有发热、厌食、恶心、呕吐及腹部不适等症状。在此提醒大家:用药越多,不一定疗效越好,更不能自行将不同品类的药物混吃,切勿盲从网络上的服药建议。在此详细讲解几个比较集中的用药误区。
多种感冒药一起吃,效果会更好?
警惕:切勿自行服用过量药
如果突然感冒了,想必大多数人首先会选择自行购买非处方药,并未在医师或者药师指导下服用药物。然而,现在市面上的许多感冒药,特别是复方制剂、中成药、退烧药和止痛药中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成分,服用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
如果同时使用两种感冒药,或同时吃退烧药和止痛药,会造成对乙酰氨基酚摄入过量,从而会导致急性肝损伤,严重会引起肝衰竭甚至死亡。
常见的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氨酚伪麻美芬片、酚麻美敏片、酚麻美敏混悬液等。
服用感冒药时,切记没有所谓“1+1>2”的功效,却有着“1+1>2”的用药风险。
不同品类药物可以混在一起吃?
警惕:药不能随便吃,更不能随意混着吃
我们一贯主张药不能随便吃,没有所谓“预防疾病吃点药”,有症状,对症服药。吃药时,也不能随意“混着吃”。要注意,这些药物组合不能有。
【不能同时服用:藿香正气水、头孢】
藿香正气水和头孢不可同时服用。由于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会在体内消化产生乙醇,而头孢类药物会抑制乙醇在体内的代谢,造成乙醇蓄积,严重时可诱发急性肝损害、呼吸暂停甚至死亡。
【不能同时服用:益生菌、抗生素】
益生菌和抗生素,若吃不对,吃了可能没效果。益生菌是我们俗称的肠道有益菌,而抗生素则大多是抗细菌药物,主要的机能就是杀死细菌。如果益生菌和抗生素一起吃,抗生素在杀死有害菌的同时,也会把益生菌杀死,那益生菌就白吃了。因此原则上建议,抗生素和益生菌的服用时间至少间隔两个小时以上。
不过,也有个别益生菌例外,比如抗生素相关性腹泻,医生会推荐布拉氏酵母菌,这种益生菌属于真菌,可以与抗生素一起服用。当然,出现了急性腹泻也不一定完全是细菌感染,特别是儿童,秋冬季尤其要警惕诺如病毒感染。
【不能同时服用:化痰药、止咳药】
化痰药和止咳药同时服用,当心堵塞呼吸道。化痰药作用不是让痰液凭空消失,而是把痰液变得更稀释,更容易被排出。稀释过的痰液体积会增大,如果不及时排出,特别容易堵塞呼吸道,所以我们要利用咳嗽的方式把痰排出去。
如果同时服用了止咳药,妨碍了排痰,则可能造成呼吸不畅。年龄越小的孩子,呼吸道堵塞的风险越高,排痰能力越差,越要警惕。因此,两者不建议同时服用,也不建议间隔时间服用。
【不能同时服用:止痛药、抗凝药】
抗凝药物会阻止凝血因子合成,常用于预防血栓形成;止痛药具有抗血小板的作用。二者作用类似,前者是阻止凝血,后者是延长凝血时间,同时服用会使得出血机会增加,容易引发患者内出血,如:皮肤淤血、淤斑,消化道出血等;若不慎外伤,易导致难以止血。
常见抗凝药:华法林、利伐沙班片、艾多沙班等;
常见止痛药:布洛芬、双氯芬酸钠等。
【不能同时服用:缓解鼻塞药、降血压药】
缓解鼻塞药与降血压药联用会影响降压效果。缓解鼻塞药通常含有减充血成分(主要是含麻黄碱素类药物),通过收缩血管达到缓解鼻塞的目的,但这可能导致血压上升,影响降血压药的药效。高血压患者尤其是规律服用降血压药的患者,当出现鼻塞不适时,要在专科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谨慎使用缓解鼻塞药,如麻黄碱滴鼻液、氨酚伪麻胶囊、氨酚伪麻那敏片、复方桔梗麻黄碱糖浆等。
这些常见药品,一定要记住不能混着用,相互作用很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特殊人群根据需要可以自行服药?
警惕:特殊人群服用这些药物注意
【老人用药】
老年人的新陈代谢速度减慢,各个脏器功能减弱,药物敏感性增加,更容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由于复方感冒药(如泰诺、新康泰克、白加黑等)中含伪麻黄碱成分,易导致血压升高、心跳加快等不良反应;前列腺肥大的老年人要慎用含伪麻黄碱的感冒药,服用后可能会加重病情,如小便不能排出、膀胱涨等。
【孕妇用药】
孕妇并不是不能用药,而是在该用药时必须用药,而且应当在医生或者药师的指导下用药。孕早期(5-14周)是胎儿脑部、神经以及器官发育的关键时期,无论是感冒病毒本身,还是抗感冒药都对胎儿有很大影响,建议孕早期避免用药,但孕期出现感冒发烧症状应及时就医。
【儿童用药】
由于婴幼儿肝、肾发育尚不成熟,对药物的清除和排泄较慢,用药时容易出现不良反应。世界卫生组织(WHO)以及中国的发热指南均推荐,儿童发热,可以选择对乙酰氨基酚或者布洛芬退热,但是不推荐两者联用或交替使用。
另外要注意:不要同时服用两种及以上感冒药,以免成分相同而产生用药过量;要使用儿童剂型的药物或有儿童推荐剂量的药物;不要一发热就急着用退热药,一般当体温超过38℃时,适于配合使用退热药。
(作者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大内科主任、消化科执行主任)